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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3日  编辑: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浏览: 次

机构名称      

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机构类别      

下属单位      

机构负责人      

石小军      

联系电话      

0912—3591086      

机构职责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其中包括: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8、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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