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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榆林市2018年行政系统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工作安排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24 17:37  编辑:考试录用科  浏览: 次

各位考生:

根据省考录办发布的《陕西省2018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报考指南》,以及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工作安排,对2018年报考榆林市行政系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对报考人民警察职位考生进行体能测评。现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复审时间:2018年5月28日至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四),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复审地点榆林市劳动保障大厦804办公室(榆林市开发区榆溪大道和兴达路十字西北角,榆林市一院东200米)

(三)复审人员省考录办公布的相关考生。

(四)复审安排资格复审按报考职位分时段进行。

5月28日(星期一):报考市本级(工商、环保各县分局岗位属于市级岗位)岗位在一组复审,榆阳区、神木市岗位考生在二组复审。

5月29日(星期二):报考府谷县、子洲县岗位考生在一组复审,定边县、靖边县岗位考生在二组复审。

5月30日(星期三):报考横山区、绥德县岗位在一组复审,米脂县岗位考生在二组复审。

5月31日(星期四):报考佳县岗位在一组复审,吴堡县、清涧县岗位的考生在二组复审。

(五)复审要求

1.携带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按照省考录公告及资格复审有关规定,考生必须本人到场参加资格复审,且须携带公告要求的相关资料(具体请查阅陕西省公务员局官网),尤其要准备如下资料:

①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②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校证明材料,以及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以“二学位”证书所载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提交第二学位证书以及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

④报考限定生源(户籍)的职位,须提供载有本人信息的户口簿或生源地证明材料。

⑤属于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机关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工作单位为县级及以下的,由县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归口出具;工作单位为市级及以上的,由市级主管部门出具)。

⑥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提交审核资料时,须同时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审核,复印件留存),请考生自行准备。

2.按时到规定的地点参加复审。根据《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复审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请广大考生严格按照复审安排,提前熟悉交通路线,合理安排路途时间,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3.做到诚信报考。《陕西省2018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40条规定,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经查证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由资格审查部门提出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意见,并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查。凡有使用假证件等错误性质严重的考生,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希望参加复审的考生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做到诚信报考。如出现不诚信的行为,将被载入个人诚信档案。

(六)复审期间联系电话:0912-3389292

二、体能测评

(一)集合时间:2018年6月9日(星期六)早上7:30。

(二)集合地点榆林市青山路市政府门口集合,统一乘车前往考试地点。

(三)测评人员报考人民警察职位且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

(四)体能测评项目: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中距离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

(五)重要提示

体能测评属剧烈运动,考生应当提前做好运动锻炼,并根据自身情况,慎重决定是否参加本次体能测评,因在测评中出现严重身体不适而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要求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规定的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和面试资格。

联系电话:0912-389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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